2018年福建省青少年国际象棋锦标赛
一、主办单位:福建省体育局、福建省教育厅
二、承办单位: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三、比赛时间与地点:2018年7月23-27日在福州市举行。
四、参赛单位: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、有关俱乐部
五、竞赛项目:国际象棋(个人、团体)
六、竞赛办法:
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象棋竞赛规则。
2、竞赛制度视报名人数确定。
3、比赛分设男、女青年组,男、女少年甲组,男、女儿童丙组6个组别参加个人赛;男、女少年乙组、丙组,男、女儿童甲组、乙组8个组别参加个人、团体赛。
七、参赛办法:
1、各参赛单位可报名参加个人赛、团体赛。
2、各参赛单位参赛队不限,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3、年龄规定:
青年组: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;
少年甲组: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;
少年乙组: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;
少年丙组: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;
儿童甲组: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;
儿童乙组: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;
儿童丙组: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4、报名资格:
(1)各代表队运动员需是具有正式学籍的福建省普通中小学在校、在读学生,如有商借需有两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商借协议(盖章),并在报名时注明。凡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,追回奖品并予以通报批评;
(2)运动员出生年月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据,由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。
5、报名表需经各地市(区、县)体育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审查、盖章方为有效(其余单位盖章视为无效报名)。
6、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,为所属参赛人员安全负责。
7、未成年儿童需有监护人陪同,方可参赛。
八、录取名次:
1、团体总分:男、女队分别录取前六名。计分方法:男、女丙组、儿童甲组、乙组取每队2男1女个人最好名次之和分别计算,分数少者名次列前;得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
2、团体赛报满各组别2男(6人)队、1女(3人)队的代表队分别计算男队、女队团体总分名次;如未报满各组别规定人数不予计算团体总分。
3、个人: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;报名参赛不足九人按减一办法录取,不足三人不进行比赛(如女子青年组人数不足三人则合并至男子青年组进行比赛)。
4、比赛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九、仲裁及裁判:
1、仲裁和裁判长由省体育局选调,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2、仲裁委员会具体办法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。
十、报名与报到:
(一)报名
1、各参赛单位请于 7月9日前 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原件清晰照片(缺一不可)发至邮箱:253594353@qq.com(蔡超若,联系电话:13559123950)截止日期以邮箱接收到的时间为准。
联系人: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刘金茹
联系电话: 0591-87751361
2、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,以加盖公章的纸质正式报名表为准。
(二)报到
各参赛队于7月23日到赛区报到,当日下午20:00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(各队至少派一人准时出席),27日离会。
十一、经费:
1、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,运动员每人每天交200元食宿费,制证费及保险费每人20元,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。
2、各参赛队家属费用自理,随同运动员合铺住宿的,每人每天交100元(伙食费80元,水电费20元),如需包房要提前与组委会联系以便统一安排,并按宾馆规定标准收费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