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HI-CHESS!  请登录  学员注册  老师注册
首页  名师专栏  原创文章  技术指导  进入HI校  报名网课   管理员   关于我们  | 训练平台    
 
 
 
  入门  网课  金牌讲坛  吴少彬  对弈平台  比赛  每日一题  战术大赛  圆梦课堂  HI校
HI-CHESS首页 明日之星 名师专栏 原创文章 技术指导 精选文章 对弈分享 比赛信息 CCMC训练营 ECO分类开局 网课报名
当前位置:HI-CHESS / 大赛直播信息中心 / 正文
   

2014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(团体乙级 )竞赛规程

发表人:HI_CHESS  发表日期:2014-9-5  来自:上海市  浦东  分类:直播新闻

一、主办单位:

 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

 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

 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

  二、承办单位:

  海南省国际象棋协会

  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
  2014年8月10日至8月15日,8月10日为报到日

  地点:海南省

  四、参赛单位:

  (一)凡法人单位经省级、直辖市体育部门批准均可参赛。

  五、竞赛项目:团体台次赛

  六、参赛资格:

  (一)必须是注册棋手;

  (二)上场队员为男棋手3人,女棋手2人,每队可报替补队员男女各一人。不足人数不能组队;

  (三)各单位可报领队和教练各一人;

  (四)外援的报名需在赛前15天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。外援可报男女各一名。

  七、竞赛办法:

  (一)视报名队数,瑞士制9-11轮,每天两轮;每方90分钟每步棋加30秒。

  (二)采用台次制,上场棋手3男2女。女可替男,男不可替女,但替男子上场的女队员国内等级分须在2350(含2350)以上。每场比赛只能上一名外援。棋手上场台次按国内等级分排列。

  (三)比赛采用2007年版《国际象棋竞赛手册》。

  (四)裁判长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指派。

  八、裁判员和仲裁:

  (一) 裁判长和编排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派任,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。

  (二) 仲裁:

  1、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为国家体育总局1人、承办单位一人、领队、教练和运动员中选3人。

  2、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  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
  (一)录取前两名晋升为2015年甲级队。

  (二)成绩计算按如下优先顺序区分名次:1、场分;2、局分;3、直胜;4、胜局分;5、台次分(每胜1局第1台:5分;第2台:4分;第3台:3分;第4台:2分;第5台:1分);6、第1台加赛5分钟快棋两局,抽签决定先后手,分先进行;7、抽签。

  (三)参赛棋手计算国际等级分。

  十、报名:

  (一) 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4年 7月 10日前分别寄往:

  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

  地址: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,邮编:100061

  电话:010-87559155;

  2、海南省国际象棋协会

  地址:海口市龙华路贵州大厦四楼

  邮编:570000 联系人:刘月清 周志军

  电话:13379946399 15109883545

  电子邮箱:2350757108@QQ.COM

  (二) 报名表须加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,否则报名无效。

  (三)有参加甲级队比赛的单位,也可同名报一支乙级队,但不允许同一单位有两支队伍在同一级联赛中出现。

  (四) 报名后因故不能参赛,须在赛前30天申报国际象棋部。报名后无故未参赛, 取消下一年度比赛报名资格。

  十一、器材和经费:

  (一) 棋子、棋盘、棋钟应按国际棋联器材标准的要求,事先由裁判长确认。

  (二) 各队食宿经费自理。

  (三) 大会负责竞赛、裁判、宣传、接待费用。

  十二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第一篇:2014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(团体乙级 )竞赛规程        最后一篇:2014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(团体乙级 )竞赛规程
 

新闻资讯中心

站内新闻 棋界新闻
首页  |  技战术训练中心  |  学员课堂中心  |  HI校中心  |  ECO分类开局  |  PGN编辑与发布  |  人机对弈  |  精彩分享  |  棋校风采  |  资料商城  

HI-CHESS国际象棋少儿远程培训网 Copyright © 2009-2015版权所有
Copyright © 2009-2015 www.hi-chess.com, www.hi-chess.cn All Rights Reserved.